12月21日,铅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晓琴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锡沪、黄永诚、雷丹、黄贤军、刘陆云、俞方荣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未小刚参加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罗剑锋,副县长杨善新、童瑛、张法龙,县人民法院院长陈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元健,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及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经过无记名投票,通过了政府组成部门、监委以及法院有关人事任免。通过任命的干部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陈晓琴指出,希望今天任职的干部要谨记自己庄严的承诺,在今后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记初心使命,依法履职尽责,为我县“全面融入上饶中心城区,建设现代化美丽新铅山”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要持续加强学习,做到知行合一,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学习作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的头等大事;要坚持人民至上,做到履职为民,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和部门的领导人一定要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主动接受监督,做到依法行政,今天任命的同志应当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近况;要始终自洁自律,做到勤政廉政,各位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严于修身,严于用权,严于律己。
未小刚向新任命的县直单位负责人表示诚挚的祝贺,他表示,新的征程赋予新的使命,希望各单位负责同志:
要在绝对忠诚上勇争先、作表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要在依法行政上勇争先、作表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履职用权办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要在锤炼本领上勇争先、作表率。要坚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增强“八项本领”,提高“七种能力”要求,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既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要在履职尽责上勇争先、作表率。县直各单位要对照年初的目标任务,总结盘点今年的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紧跟最新的政策导向,系统谋划明年的工作,明确目标、思路和举措;
要在为民服务上勇争先、作表率。要自觉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在廉洁自律上勇争先、作表率。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会议学习传达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1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铅山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八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并就“八五”普法工作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铅山县撤县设区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检查《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铅山县伦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情况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1年环保铅山行活动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1年食品药品安全铅山行活动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铅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记者:章馨予)
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01号)
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任命:
杨善新同志为铅山县公安局局长;
陈招飞同志为铅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郑展青同志为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陈 柯同志为铅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文 英同志为铅山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叶建国同志为铅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熊华民同志为铅山县民政局局长;
周永峰同志为铅山县司法局局长;
孔德元同志为铅山县财政局局长;
韦 文同志为铅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余 靖同志为铅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饶风景同志为铅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轶凡同志为铅山县水利局局长;
蒋检胜同志为铅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翀同志为铅山县商务局局长;
叶艳萍同志为铅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
王丽芳同志为铅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丁运武同志为铅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葛敏鸿同志为铅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林 龙同志为铅山县审计局局长;
邱萍英同志为铅山县林业局局长;
王 剑同志为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云峰同志为铅山县统计局局长;
夏财福同志为铅山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修江华同志为铅山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正樑同志为铅山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免去:
刘俊峰同志的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铅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
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02号)
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任命:
王亚明同志为铅山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杨 柯同志为铅山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江 汇同志为铅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祝洁颐同志为铅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鹏军同志为铅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廖志强同志的铅山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修江华同志的铅山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方昱锋同志的铅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铅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
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03号)
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免去:
刘玉武同志的铅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现予公告
铅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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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钟晨
审核 | 苏家福 钟晨
签发 | 黄一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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